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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打假 | “假”钱获真“刑”!会宁公安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持有、使用假币案
2024-12-2335

  近日,会宁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持有、使用假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当场缴获面额100元的假币269张。

7月20日,会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郭城派出所转报称,在会宁县郭城镇辖区内有一男子使用假币。为了避免假币继续流入市场,给群众带来重大损失,经侦大队联合郭城、河畔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全力开展核查工作。并将犯罪嫌疑人崔某伟、崔某超成功抓获,从其驾驶的车内搜出面值100元的假币269张。

经查,崔某伟、崔某超通过抖音平台购买面额100元的假币400余张,随后二人驾驶车辆先后在陕西渭南、甘肃天水、定西、兰州、白银会宁等地以小摊小贩为主要目标,用“主动还钱找零”和“真钱换假钱”等诈骗手段花销假币200余张。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崔某伟、崔某超对自己非法持有、使用假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伟、崔某超已被会宁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在收到纸币时,要多加注意,学习如何鉴别假币,加强鉴假识假的能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当收到假币时,也不能私自持有、使用,应当及时上缴银行、公安机关或办理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如果抱着侥幸心理而持有或使用,一旦使用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样构成犯罪。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文章来源:白银公安

信息来源:会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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