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假冒‘西湖龙井’”专项行动。拱墅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制定地理标志暨“西湖龙井”茶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分解各部门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同时,开展辖区内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企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规范使用情况,为后续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普法工作奠定基础。
在开展巡查茶叶销售单位的同时,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发放2024年西湖龙井茶鉴别方法宣传海报,向进店消费者普及通过是否查看“西湖龙井”专用标识、扫码查询溯源信息等浅显易懂的方法,辨别茶叶“身份”,提高消费者保障自身权益的能力,为“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记者获悉,在“雷霆”行动中,执法人员仔细查验辖区销售主体的进货凭据,查看茶叶包装上是否粘贴“西湖龙井”茶专用标识,是否具有生产企业提供的“西湖龙井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证书”“西湖龙井茶农交易卡”等复印件。截至目前,已检查相关销售主体110余家。在现场查获一批未经授权的“西湖龙井”“狮峰龙井”“梅家坞龙井”等包装标识,3家茶叶经营单位因经营货值较大,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拱墅区市场监管局目前已将相关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文章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