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公正判决还了诚信经营企业一个公道,也维护了我们多年的商誉。”拿到判决书,江苏南京某公司负责人难掩激动。
??日前,被称为“受让人恶意抢注商标‘第一案’”的某贝驾考商标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落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上诉人停止使用含“某贝”字样标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发表声明消除不良影响,连带赔偿南京某公司损失20万元。
??商标是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无形资产和重要的知识产权。近年来,我国商标品牌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商标申请注册质量不断提高,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截至2023年底,我国有效商标注册量为4614.6万件。
??但同时,“傍名牌”“搭便车”“囤商标”等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时有发生,从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商标被恶意抢注,到“火神山”“雷神山”等地名被抢注商标……恶意抢注商标现象频频进入公众视野,引发广泛关注,不仅严重损害权利人合法利益,也扰乱了我国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如何管好商标注册秩序“红绿灯”,保障企业及个人合法权益不被侵害?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江苏如皋市版权局联合市场监督等部门,围绕商标权、专利权等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新华社发
1、知名商标不容非法“搭便车”
??抢注“王麻子”商标后被裁定无效,某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被驳回。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通报了一起商标诉讼案——百年老字号“王麻子”商标诉讼案。法院认为,某公司抢注“王麻子1651”商标,侵犯了百年老字号“王麻子”的商标权。
??谈到“菜刀”等刀具,就不得不提“王麻子”。“王麻子”品牌始创于1651年,其传统锻制技艺已被国务院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由于具有百年技艺积淀,“王麻子”厨刀有着广泛的市场基础与商业价值。
??但是,某公司却抢注了“王麻子1651”的商标,注册种类是纸和切纸刀,而“1651”正是老字号“王麻子”创立的公历年份。老字号“王麻子”遂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王麻子1651”商标无效,“王麻子1651”商标所有权人认为该裁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调查,“王麻子1651”的商标侵犯了老字号“王麻子”的商标权,认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废除行为,遂判决驳回“王麻子1651”商标所有权人的诉讼请求。该案主审法官李辉表示,在日常生活中,从商品用途来看,切纸刀与菜刀、剪刀具有一定的交叉性,从消费渠道来看,彼此也有高度重合。中华老字号“王麻子”经宣传和使用已经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如果其他主体再申请注册商标,有义务避让。
??近年来,抢注商标“搭便车”“蹭热点”等现象时有发生,不法行为人通过将公共资源、社会热点、突发事件中的特有词、名人姓名,以及他人在先知名品牌等具有较高公众关注度的标志抢注为商标,意图利用其所具有的“流量”及附加商业价值,变现为不正当商业利益。
??今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要准确适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大对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攀附他人企业名称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商标注册秩序和市场竞争行为,切实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而有效缓解当事人维权“焦虑”。
??“商标的价值在于使用,商誉应通过诚信经营不断积累,试图以‘搭便车’‘蹭热度’‘傍名牌’方式走捷径是行不通的。加大对商标恶意注册的打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无疑是给创新主体吃下‘定心丸’,对于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华商标协会秘书长吴东平说。
2、商标注册切忌“囤积居奇”
??商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国科创型企业的知识产权布局,往往是“市场未动,商标先行”。但是,恶意抢注囤积商标成了一些企业、个人的生财之道,通过注册大量与他人品牌相似或潜在热门商标,以期通过转让或许可获取高额利润。以至于不少企业通过诚信经营树立起的品牌,最后竟发现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2022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重点打击十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商标恶意囤积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在第四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上,国货特色潮品展区展出各地国货潮品、老字号及“中国智造”品牌。新华社发
文章作者:记者 王金虎
文章来源:新华网
信息来源:光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