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不到10平方米的房间内,竟藏着一条“茅台”造假流水线?
短短一年多时间,已生产出1000余瓶假茅台!
近期,思明区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2023年初犯罪嫌疑人肖某某意图通过仿冒市场“硬通货”茅台酒牟利遂着手开始搭建假茅台生产线,肖某某先托人找到了黄某甲、黄某乙(均另案处理),通过二人批量收购,从酒店回收或他人转手的茅台酒瓶、外包装。
他先购买廉价白酒当“底子”,又在网上购买茅台型酒香精、调色剂等添加剂自行调配,为让假酒更贴近真品,他还在工具房的黑板上详细注明了不同款茅台酒的添加剂配方及比例,随后将添加剂勾兑到基酒里,再灌进酒瓶、封上胶帽,一瓶“高仿茅台”就这么“新鲜出炉”了。
从2023年1月到2024年8月,肖某某通过微信出售其制作的茅台酒,销售金额90余万元,他将有全套防伪标志的称为“原装茅台”,将缺少防伪胶帽和芯片的称为“撕帽茅台”,对外谎称“撕帽茅台”系茅台酒厂给经销商自用的茅台酒。
2024年9月,肖某某被民警抓获,现场缴获假冒茅台酒600余瓶及大量原材料,价值人民币110余万元。肖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案情,并退出全部已销售款项,取得部分购酒人的谅解。
被查获的高仿茅台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肖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后采纳公诉机关建议,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肖某某刑罚。
检察官提醒
制假售假行为,不仅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扰乱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更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将面临严厉刑事处罚。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务必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商品,仔细查验包装与防伪信息。若发现制假售假线索,请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文章来源:思明检察-澎湃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