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3月10日电 (汪勇 姚华) 2024年以来,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聚焦电动自行车管理难题,推出电动自行车号牌“二维码”溯源管理工作法,被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工作小组纳入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改革事项。
《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于2019年5月1日实施。《条例》不仅涵盖了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服务、通行保障、宣传教育诸多内容,还理顺了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关系,从根本上破解了宜昌市电动自行车源头管理、登记管理、执法管理三大难题。
截至2025年3月6日,宜昌市合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40万台,其中宜昌城区合标登记上牌26万台,上牌率达99%以上,头盔佩戴率达到98%以上。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连续5年下降,整体降幅超过20%。
通过“宜昌公安物联网服务云平台”,升级电动自行车管理登记系统,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电子化管理,严格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程序。完善优化登记管理制度,在全市设立108个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升级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系统。
宜昌交警还以不佩戴安全头盔为突破口,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将城区划分为44个网格、37个一级岗、167个高峰岗,定人、定岗、定责,对发现的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行为做到“吹哨、拦截、教育、处罚”四个到位。
此外,宜昌交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查获的外卖电动自行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半年内首次违法的,由管理平台线上安全警示培训1小时,经在线考试合格后上岗;二次违法的,由管理平台线上安全警示培训3小时,停止派单1天。
针对原有电动自行车号牌“二维码”信息单一,执法人员无法在第一时间获取车辆所有人及车辆信息、无法辨别号牌真伪等问题,宜昌交警升级电动自行车号牌规格尺寸,将号牌外廓尺寸统一修改为110mm×180mm。在新号牌“二维码”中植入车辆、所有人信息、防伪等技术,便于民警现场执法时溯源追踪。
在全市范围内设置交警大中队、农村派出所、经销商3类共108处便民上牌点,推行“一站式”“预约式”服务,方便群众就近上牌,实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确保“销售即登记、出门即挂牌”,确保“一次办结、当场办结”。组建“流动车管所”上牌服务,主动联系大型企业、社区、机关开展上门办牌服务。
文章作者:汪 勇 姚 华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